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为推动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江苏二师教〔2018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型

面向师范类专业,开展教师教育人才培养卓越计划;面向非师范类专业,开展人文、理工、经管、艺术等人才培养卓越计划。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需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突出高校与行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与特点,在人才培养方案、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等多方面进行系统化、结构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

2.申报项目需具备稳定的、有效的行业学习环境和校内外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强调行业深度参与,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建立高校、行业协同培养人才新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在卓越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并实际承担专业建设的工作,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组织驾驭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有相应的项目团队作为支撑。

4.申报项目团队成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职称人数。

5.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卓越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详见附件)。

2.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卓越计划项目,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立项实施。

四、材料报送

1.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jwgl.jssnu.edu.cn/→“资讯中心” →“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将《申报书》上传至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栏目,系统显示添加成功即可。

2.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425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学楼205室)。

五、项目管理

1.“卓越计划2年组织申报一次,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

2.列入卓越计划的项目,学校将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3.项目管理按照评审立项、年度报告、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推广示范的办法进行。

联系人:宋雅、赵倩,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83758143

 

    

教务处

2018412

附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