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内设科研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各内设科研机构负责人: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内设科研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发挥科研机构在出成果、出人才及服务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内设科研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近期拟开展2019年度校内各科研机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检查类型

我校现有11个内设科研机构。其中,“江苏区域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4所机构考核类型为终期验收;师德研究中心7所机构考核类型为年度检查。

具体名单详见《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内设科研机构一览表》(附件2)。

二、检查内容

2019年度各科研机构在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对各科研机构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科研机构自查、科研处初审、学校评议的方式进行。

1.科研机构自查:科研机构对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立项建设任务书》,根据检查类型选择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内设科研机构建设年度总结报告》(附件3)或《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内设科研机构建设验收报告》(附件4

2.科研处初审:科研处对检查材料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3.学校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科研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并就评议结果与学校配套经费资助档次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材料报送

1. 请各科研机构负责人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内设科研机构建设年度总结报告》或《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内设科研机构建设验收报告》(下简称报告)完毕后,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kyc.jssnu.edu.cn/),在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电子文档至相应位置。

2. 请各科研机构将报告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8份,相关支撑材料1份,于2019126日前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崇德楼1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过琳,联系电话:56226259


    

      科研处

                                 20191022

江苏二师科字〔2019〕30号附件1_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内设科研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doc江苏二师科字〔2019〕30号附件2_校内设科研机构一览表.docx江苏二师科字〔2019〕30号附件3_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内设科研机构建设年度总结报告.doc江苏二师科字〔2019〕30号附件4_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内设科研机构建设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