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江苏二师教〔20191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负责人遴选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业分类进行设置,每个本科专业设置1名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兼任。

二、任职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改革创新意识;具有学术民主、合作共事的作风,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

2.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长期从事本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掌握学科和专业的发展动态。

3. 熟悉社会发展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有清晰的专业建设与发展思路,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丰富经验。

4. 学科背景与拟负责的本科专业相吻合。熟悉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基本思路、规律和方法,对人才培养模式有较深的研究;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具有较强的专业建设、组织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能力;能对专业建设标准提出修订建议并能对专业培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5. 原则上专业负责人年龄在58周岁以下。

三、遴选程序

1. 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

2. 学院推荐。各学院在资格审核、充分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初选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3. 学校审批。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提出初步人选报校长办公会评定,评定结果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 发文聘任。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聘任。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汇总《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材料提交请登录综合信息平台(http://jwgl.jssnu.edu.cn/→“资讯中心” →“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上传至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申报材料栏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619日。

五、其他说明

1. 专业负责人聘期为4年。

2. 聘期未满而需要更换专业负责人时,由专业所在学院按上述遴选程序申报;新增设的专业,在首次招生年度可按照本办法遴选专业负责人。

3.学院负责组织对专业负责人任职情况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4. 专业负责人具体职责与权力见《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

联系人:宋雅,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56226208

  

  

                     教务处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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