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所(中心、室),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聘用合同的对象:参加2010年首次岗位设置的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聘用岗位根据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情况认真、如实填写,所有人员岗位、部门均以2010年1月1日为准。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三、签订《聘用合同书》时,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字,不得涂改,不得由他人代签。
四、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均不得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随意删除合同内容,增加条款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五、本次聘用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六、在本轮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聘用合同截止时间填至退休当月最后一天。返聘人员不签订此合同,其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合同签订完成时间截止2011年4月15日。
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按时、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电话:83758126。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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