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中心、室),各部门,
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院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一、二)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并请各单位公务车、教职员工私家车及其他需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所有人填报《机动车辆登记表》(见附件三)。请各单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机动车辆登记表》加盖部门印章后于
联系人:史卫东,联系电话:83758119。
特此通知。
附件三:《机动车辆登记表》
保卫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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