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江苏教育学院国有资产
清查结果予以公示的通知
各系、所、室(中心)、部门:
我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已圆满完成,资产清查结果已经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资产清查数据已按要求上报。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现将我院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758463。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教育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附件1下载);
2、江苏教育学院国有资产清查上报报表(附件2下载);
3、江苏教育学院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报废资产明细表(附件3下载)。
江苏教育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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