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1年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部门:
根据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文件精神,为促进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切实做好我院2011年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岗前培训的对象为我院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省统一培训及考试的课程为《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三、培训时间
岗前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院自行组织。培训时间拟定于10~12月(具体计划另行通知)。
四、相关费用及教材
1.经省物价局批准,岗前培训的培训费用为每人400元(其中:单科培训费80元/门,考试费20元/门),报名费每人5元。
2.如需征订教材,请于报名时一并预订。其中《简明高等教育学》每册28元,《高等教育心理学》每册28元,《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每册28元,《教育法教程》每册30元。
五、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9月5日-9日。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学学科门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2.报名地址:人事处师资科(教科研楼711室)。电话:83758127。
3.报名需准备材料:
(1)考试费、报名费、培训费及教材费;
(2)申请免修科目证明(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
(3)考生二寸照片一张(请在照片背面标注部门及姓名)。
六、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11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七、培训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严格培训纪律,根据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凡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参加两门课培训的管理人员缺课超过20课时)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并视为培训不合格。
岗位培训关系到青年教职工的成长与发展,涉及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需参加岗前培训人员的报名工作,安排好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工作,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确保参加培训人员的出勤率和培训效果,圆满完成2011年的岗前培训工作。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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