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用印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7-01浏览次数:784

关于暑期用印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中心、室)、部门,

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经研究并报请院领导同意,现将暑期院长办公室(总值班室)用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用印申请

申请单位经办人需填写用印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二、用印时间

17月:74-710日,725日(8天)

上午830-11:00

28月:85日,825-30日(6天)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以上时段为集中用印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用印范围

院行政、党委印章,党办院办印章,书记院长签名章,钢印,教育发展基金会印章,介绍信印章。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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