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用印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中心、室)、部门,
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经研究并报请院领导同意,现将暑期院长办公室(总值班室)用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用印申请
申请单位经办人需填写用印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二、用印时间
(1)7月:7月4日-7月10日,7月25日(8天)
上午8:30-11:00
(2)8月:8月5日,8月25日-30日(6天)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以上时段为集中用印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用印范围
院行政、党委印章,党办院办印章,书记院长签名章,钢印,教育发展基金会印章,介绍信印章。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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