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初
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已于6月25日(周六)开始,7月1日(周五)结束,学生从7月2日(周六)开始放暑假,下学期 9月1日(周四)开学。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抓好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期初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相关工作
1. 切实做好学期末考试后续工作,请任课教师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务必在考试(查)结束后一周内(7月8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提交,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及时将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报院(系)(教务处将公布未按时录入考试成绩的教师名单)。
2.各院(系)按苏教院教[2011]4号文件精神,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学生成绩告知家长的工作。
3.按教务处《关于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领取及缓毕业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要求做好2011届毕业生清考、欠费、贷款、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补考及学位补授等工作。
4.根据三校区最新班级布局于7月1日前完成课务安排工作并通知任课教师,同时将课表电子稿发至相应校区教务办公室,以便排定学校总课表。有新进教师、外聘教师担任下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各院系(部)务必在7月2日前填报教师任课资格表等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5.暑期将对三校区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资源全面维修、出新,请相关院系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协助做好教学资源维护和出新工作。
6.各院系进一步做好201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续工作,确保下学期教学计划顺利实施。
7.6月28日(周二)前做好院内教师工作量及外返聘教师工作量统计汇总工作。
二、下学期开学初有关工作
1.老生于8月31日(星期三)报到并注册交费。三校区仍按原定作息时间上课,教学班车安排沿用上学期时刻表(以网上公布为准)。各教学单位要组织、督促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要求领取教材,保证开学第一天的教学用书。
2.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考勤工作,并按已排定的课表通知有课教师做好授课准备工作并提前到位(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学生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旷课,各院(系)于9月1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开学第一天教师、学生的到课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会同学工处进行学期初教学常规检查。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体育部、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应在开学上课前做好机房、多媒体设备、体育场地、教室等场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保洁工作,确保正式上课时教学设备、场地能正常使用。
4.各教学单位请于9月2日(星期五)前将学生补考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以便安排补考,补考拟定于9月7―14日进行。
5.各教学单位如有变更授课计划、教师因故未能按时上课的,请于9月1日(星期四)前将有关情况说明及相应安排书面报教务处。
6.2011级新生(普高本、专科,“5+2”专转本)9月10日(星期六)全天报到,师范类5+2专转本新生9月1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普高新生拟定9月12日-25日军训(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7.为做好学期初各项准备工作,定于8月30日(星期二)下午3∶00在教学楼119室召开教务员工作会议,请准时出席。
上述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落实到位,以确保本学期期末结束和下学期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各院(系、部)负责人要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教学秩序。教务处将对开学初院(系、部)教师的到课情况、学生到课率、教材到位率及课堂教学情况等进行通报。
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