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省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6-10浏览次数:742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省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省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1〕22号)精神,现开展我校2011年高校省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
    申请访问学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校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年龄在45岁以下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进修学校原则上为在宁高校。
    请各院(系、部)高度重视,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按不超过教师总量的5%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赴省内有关高校访问进修。申报的具体时间及申报程序等内容详见附件1。
    相关材料(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稿)请于6月14日前交人事处(教科研楼711室),联系电话:83758127。邮箱:nj83758127@163.com
 
 
江苏教育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
返回顶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