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使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实训室的通知

发布者:jnzx发布时间:2015-09-17浏览次数:898

 

关于申请使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实训室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欢迎使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实训室。为了确保有序完成各项任务,请根据下列情况,办理申请使用各类实验(实训)室手续。
        1. 属于教学计划内的课程使用实验(实训)室。
        请于学期末教学任务下达后,根据教学需要安排教学进度,填写相关申请使用表格(从常用文档栏下载)。注意加盖单位公章。
        2.不在教学计划内,临时使用实验(实训)室。
        请至少提前3天联系并填写使用申请表。
         草场门校区:办公地点:技术楼602,联系电话83758363。

         浦口校区:办公地点:浦教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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