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2011] 22 号
各课题组负责人:
根据苏教办社政〔2011〕9号文,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10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6年至2009年间所有立项项目办理结项。2006年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厅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10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各一份。
(二)项目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撰写延期申请书送交院科研处备案。
(三)中期检查及项目结项所需材料请至院网站主页下载。所有材料请于2011年12月9日前报送院科研处(院草场门校区教科研楼1212室),电子文本请发送至院科研处工作邮箱:jsjyky@yeah.net。
院科研管理处联系人:王瑾;联系电话:83758277。
附件:1.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2.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