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事记编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戴海光发布时间:2012-03-07浏览次数:1172

 

 

 

 

关于做好大事记编撰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中心、室),各部门,
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今年是江苏教育学院建院60周年、省教科院成立10周年。根据“双庆”工作需要,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我院正式启动大事记(2002年-2012年)编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录内容
  院领导活动情况;我院参与的省级以上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机构设置和重要人事变动;学科、专业、课程、团队和实验室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重大课题、论文、作品、创新发明项目等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职称评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具有较大影响的各类培训工作情况;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后勤保障体系工作情况;参与的重大社会服务项目;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群团工作情况;对外学术交流和友好访问等外事工作情况;其他大事要事。
  二、具体标准
  1. 院领导出席的院内外各项会议、论坛、讲座、仪式和考察、调研等活动情况;
  2. 院党委、行政举办的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等重要会议,院庆等具有纪念意义的重要活动,以及五年事业发展规划等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
  3. 我院参与的省部级以上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为重大教育决策、教改实践等提供服务的情况;
  4. 我院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等活动情况;
  5. 处级以上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变动情况;
  6. 学科、专业、课程、团队和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7. 重大课题、论文、作品、创新发明项目等科研成果申报及获奖情况;
  8. 正高职称评审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9. 我院承办或参与的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教师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情况;
  10. 重点基础设施新建或改造、校区功能布局划分或调整等后勤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11. 我院参与的重大社会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12. 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群团工作情况;
  13. 对外学术交流和友好访问等外事工作情况;
  14. 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介绍我院有关工作情况;
  15. 其他需要记载的大事要事。
  三、格式要求
  大事记按年月日时间先后为序,每条目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如确因字数所限无法表述完整的可放宽至400字),语言风格力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对大事一般不作具体阐述和评价。
  四、征集时间
  3月15日前,征集各单位2002年11月—2006年11月大事记;6月15日前,征集各单位2006年12月—2012年5月大事记;“双庆”具体安排出台后,开展拾遗补缺和最终汇总、定稿和印制工作。请尚未报送材料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及时地做好材料编撰和报送工作。
  五、联系方式
  邮箱:83758111@163.com,电话:83758113,83758111

                                    

 院长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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