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11-30浏览次数:774

人字〔201114

关于做好201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审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中心、室)、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条件

1.申报系列必须与所在岗位一致;

2.申报人员必须符合所申报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附件一);

3.2010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4.申报人员从事专业年限截止到2011831

二、符合条件人员请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1.个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信息公告栏中下载),16K纸张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三、时间安排

各部门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二),连同上述材料汇总后于1212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教科研楼711室,联系电话:83758127),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doc
附件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doc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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