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院级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戴海光发布时间:2012-01-09浏览次数:917

关于寒假期间院级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中心、室)、部门,

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经研究并报请院领导同意,现将寒假期间总值班室院级印章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用印申请

申请单位或个人需事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申请单交总值班室留存。

二、用印时间

113-16日;

21-11日。

以上每日上午830-11:30为集中用印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用印范围

院行政印章,院党委印章,书记签名章,院长签名章,钢印,介绍信印章。

四、其他事项

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需临时用印,请经办单位汇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与总值班室联系。

联系电话:8331202083758111

 

 

院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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