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12〕1号
关于我院2012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中心、室)、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我院2012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次评审工作,现结合职称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申报要求以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一、申报条件
1.凡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持有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职称外语可免考)。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各相关部门须成立由所在部门党政领导、教师和行政人员代表组成的民意测验小组,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的申报人员方可上报。请各相关部门务必于
3.请申报职称人员务必参加“2012年职称评审准备工作会”,熟悉职评工作流程,会后严格按要求做好各项材料的填写工作。会议时间:
二、送审论文要求
1.申报教师、科研等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的科研成果的代表作,均须送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准备两至三篇(部)代表作两份。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准备三篇(部)代表作三份。
2.申报人员须将代表作原件1份、复印件2份(副高)或3份(正高)送交人事处,论文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文一定要提供原件、复印件,论著只需原件。
3.请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
4.送审论文递交时间:
① 3月5日 -- 3月6日 机关、科研系列的正高与副高。
②
三、申报人员准备工作
1.我处即日起将2012年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和文件在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定”栏中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查阅。
2.因每年职评程序基本相同,故请申报人员参照我院人事处网站中公布的《关于我院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文件,准备各类材料。
3.请申报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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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