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苏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戴海光发布时间:2012-03-07浏览次数:957

关于召开江苏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大会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我院“十一五”以来的教学工作,谋划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末的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兹决定召开院教学工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11日,会期1天,上午8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草场门校区现代教育技术楼二楼报告厅

三、会议代表

会议代表由如下人员构成:全体院领导、全院中层干部、全体教学督导、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的教师、2006年至2011年各级各类教学奖励获得者、各院(系、部、中心)各教研室主任。

四、会议组织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统一领导教学工作大会筹备工作,教务处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各院(系、部、中心)和其他各部门配合做好筹备工作。

各院(系、部、中心)和各部门要在38日前通知到所有会议代表。

各院(系、部、中心)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各自单位的组织工作负责。

五、参会要求

(一)所有会议代表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因出差、生病住院等原因请假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中层干部和教学督导如需请假,须经教务处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其他会议代表请假,需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经教务处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二)311日会议当天,所有会议代表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

(三)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必须严格遵守大会纪律,自觉维护大会秩序,认真听取各项报告,认真参加讨论,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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