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院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12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高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段内网上申报,过时系统关闭,无法补报。请申请人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并仔细阅读《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
3.
申请人员自备档案袋,封面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顺序装订入档案袋内,到人事处(教科研楼711室,电话:83758127)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报流程:
1.
2.9月10日后,审核通过人员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申报;
3.
4.
四、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由人事处直接与医院联系)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汉语言文学教师须达二级甲等,50周岁以上教师可免)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一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8.免冠半身正面纸质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贴在《教师资格粘贴照片页》上。要求:小2寸,与电子照片一致,照片下方印有本人身份证号码
9.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材料袋封面
(1)档案号统一由人事处填写
(2)“申请资格种类”,统一填写“高校教师”
(3)“申请人单位”,统一填写“江苏教育学院××学院(系、部)”
(4)“申请学科”按本人网上申报情况填写
(5)表格“验核情况”一栏,由审核人对照材料诸项打“√”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⑴申请表封面及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
⑵申请表“工作单位”,统一填写“江苏教育学院”;“申请资格种类”,统一填写“高校教师”;填表日期统一填写“2012年9月”
⑶“出生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5)“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6)“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7)“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8)“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若是学科列表中所没有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辅导员统一选择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9)“本人简历”:从本人中学开始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10)申请表第2页,由学校及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由学校统一组织(上课形式、15分钟左右)。教授、副教授不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授、副教授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⑴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基本信息,由申请人填写;意见由所在院系总支书记填写,鉴定单位全称填“江苏教育学院××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盖总支(直属支部)章
⑵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右上角“编号”,由人事处统一填写
(二)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2.材料排放顺序:
按照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上的要求顺序摆放,除申请表外,其他材料统一装订,在左上角平订。
六、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请各单位充分重视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个人。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