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2] 29号
各课题组负责人:
根据苏教办社政〔2012〕5号文,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7年至2010年间所有立项项目办理结项。2007年及以前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厅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各一份。
(二)项目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撰写延期申请书送交院科研处以报教育厅备案。
(三)中期检查及项目结项所需材料请在附件中下载。所有材料请于
院科研处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83758277。
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