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级规划课题进行结题
和对2009年前立项课题清理的通知
科研处 [2012] 28号
各课题组负责人:
根据江苏教育学院科研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校级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完成研究工作后,需要办理课题结项手续。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课题终结报告书》两份、课题的研究成果(论文复印件或论著原件)1份提交校科研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结项手续。
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现有部分2009年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至今仍未结项,如确实需要延长周期,请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延期申请表》,并交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可作为延期课题继续进行,否则予以撤项处理。
需办理课题结项和延期手续的负责人请于
科研处联系人:王瑾 咨询电话:83758277
附件: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