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社科基金
“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12] 33 号
各院(系、部)、所(中心、室),
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决定组织实施省社科基金“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专项”,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等,根据19个重要选题方向,力求联系江苏实际,突出重点。申报人可结合选题方向,确定具体题目开展研究。
二、组织方式。经专家评审,立项课题列入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经费从省社科规划专项资金中列支,研究成果主要是理论文章、学术论文和专著。
三、项目类别。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由申报人自行选择。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4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6万元。
四、申报要求。凡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列入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范围、撤项或中止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人须填写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并于2013年1月5前报送至院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院科研处工作邮箱:jsjyky@yeah.net,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
院科研处联系人:王瑾;联系电话:83758277。
附件:1.
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选题方向.doc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