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结束及下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戴海光发布时间:2013-01-19浏览次数:2240

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结束及下学期

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中心)、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本学期期末考试120结束,学生从121(星期一)开始放寒假, 2月25星期一)开学,226(星期二)正式上课。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抓好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期初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相关工作

1.请任课教师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并在考试(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录入系统(截止到127),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并将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报院(系)。

2.各院(系)按苏教院教[2011]4号文件精神,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务必认真做好学生成绩告知家长的工作。

3.补考拟于22526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在放假前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补考准备工作。务必在130(星期三)前将补考信息通知本院(系)参加补考的学生,按要求做好补考报表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准备好公共课、专业课补考试卷交教务处,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各院(系)根据补考人数负责安排监考教师。

二、成绩填报

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127日前),任课教师务必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完成提交。教师上交书面成绩可延期至226日前,任课教师可在此期间选择合适的时间将原始成绩签名后连同试卷分析表一起交相关院系,以便整理归档。

三、学籍管理及毕业生相关工作

1.各院(系)督促毕业班于学期结束前递交毕业生及教师资格认定照片。

2.开学第二周,各院(系)须将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以便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3.师范类毕业生于20131月上中旬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各院(系)务必督促学生按有关要求准时参加体检。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工作日)做好学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异常需复检的工作。

4.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启动,各院(系)严格按工作日程安排落实相关工作。

5.各院(系)务必认真核查毕业生在籍情况,不得出现非在校生正常毕业。

四、课务工作

1.各院(系)于120前完成课务安排工作并向任课教师出具开课通知书,同时将课表电子稿发至相应校区教务科(教学办),以便排定学校总课表。

2.请通知有意愿开设公选课的教师于130前申报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

五、课时统计

各院(系、部、中心)于123(星期三)前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工作量统计表(上课节次)报教务科,以便做好下学期教师讲课金预发工作。

六、学生报到

下学期225(星期一)学生报到注册,226(星期二)正式上课。

上述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落实到位,以确保本学期期末结束和下学期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

 

 

      江苏教育学院

                               20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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