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

发布者:戴海光发布时间:2013-01-29浏览次数:1427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教育学院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切实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所(中心、室)、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工委的要求,切实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树立良好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抓紧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深入组织学习讨论,深刻领会批示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从坚持党的执政为民理念、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勤俭节约、狠刹浪费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上来。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党组“实施办法”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贯彻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从现在抓起,特别要在寒假、春节期间,简化各种活动安排,严控活动经费,提高活动实效。大力精简各类茶话会、联欢会、务虚会,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各部门和院系组织的学习研讨活动,必须安排在校内,不得借学习、业务活动之名外出旅游。院内单位之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要把关心、帮助、服务师生员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重安排好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他们心中。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蔚然成风。

        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党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关于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苏教科院委[2013]1号)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贯彻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同志的责任;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各单位在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情况和本单位在节日期间的执行厉行勤俭节约情况书面向院纪委报告。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中共江苏教育学研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元月二十八日 

(纸质文件已发至各单位信箱,请尽快派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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