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浦口区校地合作
的商洽函》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2013〕18号
各院系: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最近浦口区出台了《关于加快铺开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了1000万元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扶持了一批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人才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为了做好我校项目、人才的包装、推荐、申报、宣传等服务工作,现将浦口区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浦口区校地合作的商洽函》(附件1)转发给各院系,请你们配合做好梳理文化产业资源情况和征求校地合作事宜的相关工作。
请各相关院系于6月5日前将电子表格(附件2、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sjyky@yeah.net。联系人:戴思薇,联系方式:83758262。
附件: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