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戴海光发布时间:2013-04-02浏览次数:1380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

群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经院党委会研究,制定我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中共江苏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342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校风学风,保障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央转变作风八条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度本规定。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严格执行院领导联系点制度。围绕事关联系点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策划调研主题,精心安排调研内容,不断改进调研方法。全面深入地了解基层院系的实情、检查决策制度的实效、探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招,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重要调研活动应撰写调研报告和相关建议,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形成解决方案。

二、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对院党委、行政的决策和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力戒走形式、走过场。对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实施限时办结制,一般性问题两周内答复。对需要多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由牵头部门的分管院领导负责协调解决。

  三、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坚持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以院党委、院行政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减少会议活动数量,控制规模和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除有重要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以各院系、部门名义召开的座谈会、联欢会一律从简。

  四、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属于院系、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一律由部门自行发文,不以院党委、院行政名义印发。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逐步推行文件简报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五、进一步规范出访活动。院中层以上干部因公境外出访,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并报送年度出访计划。严格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团组随行人员,规范乘机乘车安排,简化抵离接送工作。

  六、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院领导出席一般会议和报道不作报道,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报道的新闻要精简务实,压缩数量、字数。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沟通互动。加强院务微博阵地建设。

  七、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坚持并完善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制度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民主党派情况通报制,落实党员代表、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群体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大力推进院务公开,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增强教职员工的凝聚力。充分发挥教学、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机关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院系管理自主权。坚持和完善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

八、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用餐管理制度,简化接待工作。院系、部门之间不得相互宴请,院领导不参加院系、部门举行的年终聚餐。除院党委、院行政召开的重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外,院内其他会议一律不放水果、不设桌签、不摆花草。中层以上干部因公出差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得超标乘坐交通工具和入住高档宾馆。严禁各院系、部门和负责人年底突击采购、消费。

九、进一步坚持廉洁从政。院中层以上干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密切联系师生,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要按照规定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每年底向院党委汇报执行情况,对贯彻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规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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