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报送2014年度物资设备采购预算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3-09-04浏览次数:1139

关于重新报送2014年度物资设备采购预算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我院2013年度进行了机构设置和中层领导班子调整,有关单位和人员发生了变化。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预算管理,请各单位根据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重新编制、报送2014年度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上级和本院要求,所有物资设备采购均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必须先申报后实施;未申报列入年度预算的(含教师个人科研经费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如无计划采购,申请单位需报请分管院领导和主管财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请各单位结合本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好2014年度物资采购项目。

3.请各单位将2014年度所需要采购的项目,详细填写、汇总《物资采购计划预算表》(请到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网址:http://zcgl.jsie.edu.cn),于920(星期五)前将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的纸质《物资采购计划预算表》和电子表格送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周燮斐同志处,以便及时做好汇总和上报工作。届时未报送计划的单位,视为2014年度无计划申报,原则上2014年将不安排采购项目。

 

4.《物资采购计划预算表》须经各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由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根据《江苏教育学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苏教院【201129号)文件规定,使用教学经费由教务处审批;使用行政办公经费由院长办公室审批;使用科研经费由科研处审批;使用师资经费由人事处审批;使用代办经费或代管经费由其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使用其他经费由相关部门审批。

未尽之处,请与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3758155

特此通知。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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