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0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及2014年度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4]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2010年度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于2013年12月底结束。请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4]2号)(附件1)要求做好2010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
请2010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对照《“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认真填写《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3),对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如实进行小结;同时出具书面自评报告1份,并由所在部门签署考核意见。自评报告、《考核表》和主要成果复印件,于1月1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201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由部门统一填写,并将其电子版发至nj83758127@163.com。
学校组织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培养对象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逾期不报送相关材料者,视为未完成目标任务。
二、推荐选拔工作
2014年度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同时启动。请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号)(附件2)要求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并于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由部门统一填写,并将其电子版发至nj83758127@163.com。学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如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
2010年青蓝考核附件.zip
2014年青蓝申报附件.zip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