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大病医疗互助补助公示
经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2013年度以下十六位同志符合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申请条件:
陈际霄 自费93157.7元 补助32163元
郑立业 自费32378.26元 补助7851元
沈镇高 自费7129.35元 补助826元
李天佑 自费7065.03元 补助813元
李迪晖 自费3594.7元 补助119元
吴均联 自费35226.2元 补助8990元
吴素瑛 自费18268.31元 补助3467元
孙维梓 自费11689.09元 补助1822元
董素云 自费9230.7元 补助1246元
方家华 自费8624.41元 补助1125元
刘致中 自费8591元 补助1118元
雷一鸣 自费5117.07元 补助423元
程兆祥 自费3476.41元 补助95元
孙守云 自费3089.6元 补助18元
蔡怀舜 自费63546.59元 补助20319元
郑阳宁 自费19295元 补助3724元
公示时间:2014年1月11日至2014年1月13日
如有个人或单位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院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8375813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
管理委员会(代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