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4-02-20浏览次数:687

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2014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设立后期资助项目,旨在加强基础研究,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潜心治学,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成果;

5)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9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推荐项目数为1-2项。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申请者可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可以从科研处网站点击“科研管理系统”进入,或直接登录http://kyc.jsie.edu.cn ),在“其它待填表单”→“数据录入与编辑”中打开“项目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哲社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进行填写。保存完毕后选择“导出”将word版本的《项目申请书》保存在个人电脑上继续进行详细填写。

4. 填写完毕后请从系统“文件下载与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中按系统提示类别上传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

5. 系统接受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16。请申请者完成系统申报后于217将纸质版的《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5套,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教科研楼1212室),逾期不再受理。

  6. 各申请者网上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独家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王瑾、戴思薇,联系电话: 8375827783758262

 

附件:2014年度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研处

                                                                                                                  20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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