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4-02-28浏览次数:1376

 

苏师院教〔20143

 

 

关于印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

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各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彰显教师教育办学特色,更加科学、规范、系统地培养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现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

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适应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规范、系统地培养师范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彰显教师教育办学特色,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技能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建设高水平、有特色新型师范院校的办学定位,有计划的对师范类专业学生开展系统性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教育水平和师范生培养质量,增强其就业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江苏基础教育。

二、基本原则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的形成须以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为中介。在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课内与课外相结合

以课内学习为先导,课外训练为重要手段,理论学习和实际训练紧密结合,相辅相成。

2.训练与考核相结合

集中训练与自主训练相结合,训练与考核相结合,实行目标管理、分段考核、统一评价。

3.全程与全面相结合

训练和考核要根据基础教育需要和改革发展趋势,从师范生入学到毕业全程跟踪,并关注全体师范生,注重整体效果和水平。

4.重点与一般相结合

训练要一专多能,考核要突出重点。训练中要考虑到师范生能力的多样性,考核时也要注意师范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

三、目的与要求

技能是掌握和运用专业技术的能力,它是以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经过有步骤的练习而逐渐形成的。作为从事教育实践活动的教师都必须具备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各项技能。

1.本实施办法旨在使师范生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掌握合格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和各种教学技能技巧,使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机结合,既有较扎实的学科知识,又有较强的职业技能,从而很快地适应教师岗位。

2.本实施办法中各项技能的训练与考核纳入相对应的课程,并列入教学计划。具体的训练与考核办法由教务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制定并实施,各院(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落实。

3.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实施证书制度,学生通过全部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学校统一印制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普通话技能考核和信息技术技能考核与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接轨,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四、训练与考核的内容

(一)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内容

1.普通话与教师口语技能训练

包括普通话技能、教师口语表达技能

2.书写技能训练

包括掌握规范汉字、书写技能、常用文体写作技能

3.信息技术与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训练

包括信息技术技能、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4.教学工作技能训练

包括教学设计技能、模拟教学技能、说课技能、听课评课技能、组织和指导学科课外活动技能、教学研究技能

5.班主任工作技能训练

包括集体教育技能、个体教育技能、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沟通技能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内容

1.普通话与教师口语技能考核

重点考核普通话技能

2.书写技能考核

重点考核粉笔字、钢笔字书写技能

3.信息技术与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考核

重点考核信息技术技能、多媒体课件制作技能

4.教学工作技能考核

重点考核教学设计技能、模拟教学技能、说课技能、听课评课技能、教学研究技能

5.班主任工作技能考核

重点考核集体教育技能、个体教育技能、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沟通技能

五、训练与考核的方法和途径

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由教务处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院(部、中心)充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技能训练方案,采取必修课、选修课与学生自主学习、自主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学练结合、以练为主。

1.训练的方法和途径

普通话与教师口语技能训练、书写技能训练纳入公选课课程,有条件院(部、中心)可纳入必修课程;信息技术与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训练纳入《信息技术基础》和《现代教育技术》课程;教学工作技能训练纳入学科教学论课程和《教育科研方法》课程;班主任工作技能训练纳入《教育学基础》课程教学。

各专业应将上述5项技能的训练纳入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出台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方案,结合各专业师范生培养的特殊要求,制定符合本专业师范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方案,编写教学大纲,开设相关的课程,组织相应的训练。

2.考核的方法和途径

1)参加国家相关等级考核

普通话、信息技术技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等级证书考核制度。

2)通过学校相应课程考核

①教学工作技能纳入各院(部、中心)学科教学论课程和《教育科研方法》课程考核,若部分专转本学生未开设《教育科研方法》课程,则仅纳入学科教学论课程考核。

②班主任工作技能考核与《教育学基础》课程考试相结合,因专转本学生在专科阶段学习过相关课程,故本科阶段不考核班主任工作技能,仅作为实习(见习)环节的一部分。

3)通过学校相应统一考核

硬笔书法技能(粉笔字、钢笔字),多媒体课件制作技能纳入学校统一考核。毛笔字则作为自选考核项目。

六、训练与考核的组织和管理

(一)训练的组织和管理

训练方案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制定详细的技能训练大纲和实施细则,进行技能训练课程化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逐步走上技能训练常规化、制度化轨道。

(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1.考核组织

1)教务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和管理全校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各院(部、中心)制定相关教师职业技能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

2)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共同协作,成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小组,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工作。

2.考核管理

1)普通话、信息技术技能考核以国家考试规定等级为准,纳入相应课程考核的技能以课程考核要求为准,学校统一测评的技能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方案。

3考核成绩由各院(部、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管理,并纳入教务管理系统汇总整理。师范生教师职业5项技能(专转本师范生4项技能)考核通过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发放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证书。

4)普本生需在第六学期末之前通过全部考核,师范类专转本学生需在第三学期末之前通过全部考核。没有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教育实习。若毕业前没通过考核,将缓发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

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方案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方案.doc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办法附件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办法.doc

 (相关附件可登陆教务处网站http://jwc.jsie.edu.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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