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由后勤管理处测算,省市房改办审核,并报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我院完成了对工龄满二十五年(198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在职职工的货币化补贴申领工作。院财务处已于4月11日将补贴款发放到109名教职工工资卡上。
特此通知。
由后勤管理处测算,省市房改办审核,并报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我院完成了对工龄满二十五年(198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在职职工的货币化补贴申领工作。院财务处已于4月11日将补贴款发放到109名教职工工资卡上。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4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