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优秀科研工作者、科技之星和
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表彰和奖励在我校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科技之星和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拟表彰奖励优秀科研工作者3名,科技之星3名,科研工作先进集体2个。
二、优秀科研工作者和科技之星申报条件
(一)优秀科研工作者
1.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对象指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并在各学科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科研工作者。
2.申报者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有较重大的科学发现,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具有较高价值的研究成果。在规定的评奖时段内,申报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的研究成果应满足下列4项条件之一:
(1)申报者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或江苏教育学院),文科在CSSCI、理科在SCI(EI)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下同)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1部以上学术专著。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3)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得到很好的实施和应用,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4)有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二)科技之星
1.科技之星评选对象指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年龄未超过40周岁(
2.申报者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并取得具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在规定的评奖时段内,申报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的研究成果应满足下列4项条件之一:
(1)申报者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或江苏教育学院),文科在CSSCI、理科在SCI(EI)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或出版1部以上学术专著。
(2)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3)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并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4)有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三)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1.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是指科研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学术氛围浓厚、组织机构合理,教师队伍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科研成果显著的二级学院。
2.科研工作有专人负责,科研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科研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规范。
3.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独立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数量较多,有高水平出版社出版的科研著作,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三、申报要求
1.已经获得过科研工作者和科技之星称号的人员,不重复奖励。
2.所有参评成果均指
3.申报参评仅需填报、提交《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科技之星推荐表》(附件1)或《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本次评比不需另行提供,如有必要,科研处将直接从科研管理系统中调用供评审委员会查证。
四、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于
联系人:戴思薇、王瑾,电话83758262、83758277。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科技之星推荐表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请至科研管理系统首页通知中下载)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