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4-12-01浏览次数:865

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201446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多出优秀成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2012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1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终结报告书》),同时将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科研处审核。

科研处将对照《项目任务书》和成果原件,对项目负责人填报的《项目终结报告书》和成果复印件逐一审核,在成果复印件的标注处加盖部门公章予以确认。对审核未通过,暂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审批表》,提出延期申请,经科研处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未正式出版的研究报告、书稿等项目研究成果须经专家鉴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结项。成果鉴定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科研处进行组织。未向科研处申请成果鉴定的非出版物不予作为结项成果。

2009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2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教科研楼1217室)。

(二)变更材料包括:1. 《项目变更审批表》13份;2. 电子版《项目变更审批表》上传至我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kyc.jsie.edu.cn/),“文件下载与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相应栏目。

(三)结项材料包括:1. 胶印成册的《项目终结报告书》全部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2. 另报《项目终结报告书》2份备用;3.《项目终结报告书》最后一页“结项证明”另彩色打印1份。4. 电子版《项目终结报告书》上传至我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kyc.jsie.edu.cn/),“文件下载与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相应栏目。

 联系人:王瑾、戴思薇,电话:83758262

 

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pdf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pdf

 

                                      科研处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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