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
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苏师院教〔2014〕23号)精神,拟组织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1-3年级学生,师范类专转本专业1年级学生。
2.每项项目主持人限1-2人,课题组成员3-5人,每个学生只能主持1项基金项目;每个项目应聘请1-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且热心学生科研活动。为了保证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从事科研活动,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项目数不超过3项。
3.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组成项目团队,鼓励相近学科与交叉学科专业以项目研究选题为纽带联合申报。
4.在研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二、项目范围及研究时间
1.基础教育(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普通中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项目;
2.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3.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4.我校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5.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及创新性研究项目;
6.社会调研项目;
7.鼓励师范类专业学生申报以下项目:江苏基础教育名家研究、教育家研究、中小学教学法研究等;
8.鼓励学生结合国家级、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工程和我校“双导师制”建设进行项目申报。
9.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项目研究时间
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阶段:
请各项目组提交《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至各二级学院。
2.学院评审阶段:
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审,遴选推荐优质项目参加校级评审,同时将《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教学楼128)。(联系人:辛宪军、宋雅,邮箱:sjk8215@163.com,联系电话:025-83758215。)
3.学校评审阶段:2015年11月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以答辩方式进行。各项目组主持人需准备PPT等答辩材料,同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答辩,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4.立项项目公布:2015年12月上旬
学校公布立项项目,各项目组成员及项目研究内容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变动。
五、有关说明
1.项目研究应侧重于学术科研创新活动,并注重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的科研精神、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2.对跨学院的项目,经有关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批准后,由第一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申报;相关二级学院对拟推荐的项目登记备案,并报教务处。
3.学校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立项项目须接受中期、结项检查,检查不合格者,其项目资助自动中止,不予报销经费。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申报项目统计表.xls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