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原则和研究周期
1. 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2. 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个人学术基础,从下列学科范围中自主确定研究选题:(1)马克思主义;(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考古学;(9)经济学;(10)政治学;(11)法学;(12)社会学;(13)民族学与文化学;(14)新闻学与传播学;(15)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6)教育学;(17)体育科学;(18)管理学;(19)统计学;(20)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3. 思政专项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亲和力、针对性和思想政治教育时代化、科学化水平的研究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实行自主选题申报。
4. 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三、申报资格
1. 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2.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 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项目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得跨类兼报。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同级别项目。
(5)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由学校安排项目经费,每项资助1万元,于项目批准立项时拨付批准经费的70%,结项验收后拨付30%。
五、申报限额
1.一般项目限报30项。
2.思政专项限报10项。
六、申报程序
1.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定。一般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附件1),思政专项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附件2)
2. 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请项目申报人于5月15日前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kyc.jssnu.edu.cn/)(“科研管理”→“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本人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或录入”→选择相应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最终版本的申报材料,提交信息并确认。
3. 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请项目申报人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4. 5月16日-5月24日,科研处完成申报资格审查及校内评审工作。
联系人:王瑾、汪紫宁
电话:83758277,83758262
科研工作QQ群:309980187
科研处
2019年4月10日
江苏二师科字〔2019〕12号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doc
江苏二师科字〔2019〕12号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