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校大学生年度人物” 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可发布时间:2019-04-11浏览次数:97

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2018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宣传部、学工处

承办单位:团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12日至419日。

三、参选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勤奋学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见附件1);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8年;

、有关要求
  1.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8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每个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2.报名材料要求:

(1)参选人需填写“2018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奖项包括校级及以上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12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事迹汇总表(附件3);

(4)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奥蓝,邮件标题统一为:学事迹类型(附件1

  

附件: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2.2018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共青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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