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精神,省语委办布置开展了包括“说普通话•读经典书•诵爱国情” 网络诵读在内的本届推普周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转发给各二级学院,请在各学院学生中大力宣传、深入发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该项活动,向全社会展示我校面貌、学子风采。
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2日
发布者:荆紫慧发布时间:2020-09-12浏览次数:747
各二级学院: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精神,省语委办布置开展了包括“说普通话•读经典书•诵爱国情” 网络诵读在内的本届推普周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转发给各二级学院,请在各学院学生中大力宣传、深入发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该项活动,向全社会展示我校面貌、学子风采。
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2日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新河西路6号
电话 /(025)56226111(校长办公室)
(025)83758188(招生办公室)
传真 /(025)56226126(校长办公室)
邮编 /211200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电话 /(025)83312020(校长办公室)
(025)83758188(招生办公室)
传真 / (025)83700603(校长办公室)
邮编 /210013
Copyright ©2024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71373号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