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渠道。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23年12月中旬召开,为了做好本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奋力开启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新征程,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围绕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项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二、提案征集的主要内容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落实党代会工作部署,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1.关于培养具有教育家素养的时代新人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
2.关于发挥学科建设龙头作用方面;
3.关于提升有组织科研水平方面;
4.关于锻造高水平教师人才队伍方面;
5.关于强化师训干训全国领先地位方面;
6.关于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方面;
7.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8.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提案征集的注意事项
教代会代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行使提案权,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就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向教代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l)提案人需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广大教职员工声音,确保提案内容客观,语言简明扼要,选题准确,文字严谨。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要做到问题突出,建议可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2)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才能成立,也可以代表团或专门委员会名义集体提出。
(3)做到一事一案,每一件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建议措施具体可行。避免一案多事,便于承办单位办理和落实。
(4)提案应包括标题(提案题目)、案由(原由)、提案内容(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建议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对策)等。提案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5)本次提案征集的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4截止,闭会期间仍可提交提案。
(6)提交提案表时,请同时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工会。工会地址:尚美楼303室,邮箱:139090410@qq.com,联系人:倪丹,联系电话:56226369。
第四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