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 控制和妥善处理留学生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 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与伤害,保 障留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留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 校的国际声誉和利益,依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安部令 2017 年第42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来华留学生 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应急响应机制, 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对象为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就读的 各类留学生。
一、成立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全面负责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的管理。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留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成 员:宣传部、保卫处、学工处、国际处、后勤与基建处、 二级学院等涉及留学生工作的部门及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 管外事工作副院长、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保卫处相关人 员、后勤处相关人员、学院外事秘书、相关辅导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主任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兼任。
二、涉外突发事件的分类
(一)第一类:死亡
指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的各种死亡。包括自然灾害、突发 疾病、交通事故、溺水、自杀、他杀等。
(二)第二类:严重疾病
指留学生患特别严重的疾病,包括严重的非传染性和传染性 疾病。如各种癌症、白血病、艾滋病、性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等。
(三)第三类:涉及留学生的各种事件及纠纷,具体包括下 列几种:
1. 群体类事件: 主要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群体性的斗殴等危及校园稳定的事件;
2. 案件类事件:涉及留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影响较大或数 额较大的盗窃案件、网络诈骗案件,投毒案件,涉毒案件,爆炸 案件,涉及剧毒药品、放射性物品的案件,纵火案件等;
3. 事故类事件:涉及到留学生的空难、海损、交通事故、中 毒事故、危房倒塌事故和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等;
4. 灾情类事件:影响到留学生的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 重大险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对教学、生活环境会造成影 响的灾害等。
三、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一)处理原则:落实责任,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快速处 置;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科学规范,依法处置;加强保障,重 在建设;把握主动,正确引导。
(二)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应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 上由学校相关部门向上级机关或组织汇报。
四、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应在第一 时间赶至事发现场,迅速了解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 地点、涉及人员、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基本情况,及时 向领导小组组长、学校相应日常应急执行机构汇报,根据突发事 件的性质、规模、范围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控制局面,降 低负面影响,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外事、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 汇报。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立即向有关部门电话求助(火灾 “119” 、人员伤亡“120” 、重大案件“110”)。需安排专人值班,24 小时保持联络畅通,根据事态的进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分类处置规范
1. 第一类事件
①应保护现场通知公安部门,尽快将情况通知留学生国家的 驻华使(领)馆及留学生家长,要求他们到场处理死者后事并做 好留学生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②确定死因后,积极协助死者家长或驻华使馆到相关部门开具死亡证明 。
③在尊重风俗信仰、宗教习惯的前提下,征求家长或驻华使 (领)馆意愿,决定遗体处理方式。
2. 第二类事件
①应根据病情,及时组织患病留学生送至医院诊治。
②经医院诊断为非传染疾病时,及时通知患病留学生家长, 并与保险公司及时联系办理赔偿业务。
③经医院诊断为传染疾病时,按防疫部门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如确诊为精神病、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 结核等病症,应及时为其办理退学手续,并协助其尽快办理离境 手续。
3. 第三类事件
(1)群体类事件
①应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留学生情绪,及时 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防止伤亡,做好救助工作。
②控制现场事态,防止社会及校外闲杂人员混入。确定事件 波及的范围和人员受伤情况,及时做好走访、摸底,交流等工作,准确了解和掌握信息。
③密切注意事件本身在校内外产生的影响,做好必要的解释、 说明工作,消除不利因素,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2)案件类事件
①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护现场,协助调查取证工作。
②配合公安、保卫部门根据国家学校规定对违法违规人员进 行处罚。
③对受到伤害的留学生采取积极救助措施,送医就诊,视情 况决定是否通知家属。
(3)事故类事件
①应积极组织抢救,配合医院、公安部门做好救治和事故处 理工作。
②及时通知受害留学生家长,对家长做好接待、安抚工作。
(4)灾情类事件
①应对在校留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②应对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灾害,要到现场指挥,配 合消防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果断采取应急措施。
③应对流行的重大疫情,要立即与医疗、防疫等部门联系, 取得紧急支援,严防疫情扩大。
④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援助。
(三)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应急领导小组须督促检查各项 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的落实执行, 参与事件处理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保 护留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利。
(四)突发事件涉及医院、防疫、消防等部门时,负责处理 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置、安抚、 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处理完成之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 整改措施,并对处理工作的组织程序、计划方案、决策措施、预 后效果等各方面资料汇总存档。
(六)面对社会媒体,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接待、表 态、评述,由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口径。同时 参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网络舆情应急处理办法》及时控制校园 网络及其他宣传工具,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五、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留学生的防范意识。在每个学期开学 时,通过组织留学生会议,提醒留学生提高警惕,预防突发事件; 不定期开展案例教育,让留学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 件发生。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 院、部门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指导。
(二)告知留学生提醒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如果出现无法和 本人联系的情况,可以和学校联系取得帮助。
(三)及时更新留学生的联系方式,随时了解留学生动态, 保持沟通。
(四)规范留学生外出请假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留学生 应根据相关留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关处理。
(五)定期和不定期下宿舍检查。使留学生养成良好习惯,提醒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时刻保持安全防范意识。
(六)加强留学生宿舍的管理,要求值班人员提高警惕,和 学校保卫处、南京市公安部门、上级外事部门保持联系以防止和 应对校内留学生突发事件。如遇到突发事件立即上报校领导小组。
(七)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师生员工,对应急预案定期或不 定期进行演练,并根据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 应急预案。
(八)各二级学院在日常教学和实习实践过程中,应密切关 注留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确保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上的稳定与 安全;有关工作人员要熟悉相关管理政策,遇到突发事件时,依 法依规第一时间请示汇报。
六、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及常用电话
(一)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留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 室人员联系方式:
留学生管理值班室:025-56226362
留学生公寓值班室:025-56226990
(二)校内紧急求助电话
保卫处电话:025-56226960(24 小时)
卫生所电话:025-56226911
公寓报修电话:025-56226908
(三)校外紧急求助电话
公安部门报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国际合 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网络舆情应急 处理办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