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依据国家《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高校档案管理的规定,为确保学校2025年度各类档案材料及时、完整地立卷归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立卷归档范围
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学校在党政管理、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外事工作、条件保障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材料,均应立卷归档。立卷归档范围详见附件《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馆已根据上级文件修订,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二、档案整理立卷要求
(一)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按照档案“谁产生、谁归档、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档案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擅自保留或销毁档案。
(二)归档材料要求
归档材料必须完整。整理过程中需逐件逐页检查,不缺项、不漏项,不将属于同一内容的档案材料人为分开或遗漏。
已形成的归档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有关材料。
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原则上复印件不得归档。归档材料中没有行文的,请注明文件形成的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档案备考表上需有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归档流程
(一)整理组卷→编制目录→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备考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移交档案馆验收。具体操作参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二师〔2025〕43号)中档案管理要求。
(二)实行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制。纸质档案文件目录需按规范标准输入档案管理系统,有电子文稿的需同步上传到系统中。单份纸质档案如有PDF格式文件(文件分辨率要求在200dpi以上,图片分辨率要求在400dpi以上),可直接同步上传至档案管理系统中。认真核对,确保纸质文件与上传的扫描件完全一致。
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经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卷部门、档案馆各留存一份。
四、移交方式与时间
时间:各部门截止至2026年5月30日;各学院(学部、书院)教学类档案截止至2026年12月30日。
方式:线上提交电子目录(学校官网—办事大厅—档案服务—综合档案查询系统);线下移交纸质档案至档案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6226521
地址:石湫校区敬业楼203室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时移交各项材料。
综合档案馆(校史馆)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