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报]专访我院职教所所长马成荣

作者:2010/07/29 12:00

给职业教育装上加快发展的新引擎

江苏教育报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的改革和发展规划在《江苏教育规划纲要》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专门约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三位教育专家,从各自研究的领域出发,以专业的视角,对这三个部分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解读和分析,希望能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研读《江苏教育规划纲要》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江苏职业教育在全国始终处于领跑位置,未来5到10年,要继续保持这一发展势头,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江苏教育规划纲要》用专门章节在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主题、重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方面作出了战略性的安排。
  以"优化发展"为核心主题。《江苏教育规划纲要》确定优化发展职业教育,既是基于我省职业教育已有发展水准的事实判断,也是在高位发展平台上破解现实问题的应然之举,更是对未来社会对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积极应答。重点体现在6个优化上:优化职业教育促进富民、实现教育公平和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功能,坚持大力发展方针不动摇;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专业结构和课程结构,提高职业教育与经济、产业、职业的对接度;优化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之间的关系,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优化职业教育内部结构,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推进职业教育终身化;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环境,引导社会和政策对职业教育的支持,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以 "培养创业创新创优人才"为重要目标。《江苏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以培养"三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重要目标。这是落实育人为本根本要求的核心体现,是对职业教育"培养什么人"的直接回应,也是江苏精神在职业教育中的时代体现。现代社会,创业是人的一种生存状态,创业教育旨在改变职业教育纯就业、纯生计的单一功能,使其成为改变人的生存方式,进而改变人的存在方式的教育。创新是人的一种发展能力,它不仅为整个社会带来新质因素的产生,具有"特殊才能的创造性",也包括自我提升生命质量的发现和开拓的"自我实现的创造性"。创优是人的一种精神品质,创优教育就是要摆脱"劳动力"教育的功利化倾向,更加关注人生教育。《江苏教育规划纲要》围绕职业院校学生的创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培养和创优品质锤炼,提出大力加强旨在增进产学研合作、教学做一体的教育教学制度创新,以促进职业院校学生的成人、成才、成功,并以"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职业教育教学成效的终结标准。
  以"完备体系、提升能力、强化制度"为重点任务。在体系建设上,《江苏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衔接沟通、层次齐全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学习制度,以及建立社会成员学习经验与工作经验相互认可制度等,职业教育在学制体系上逐步从"一架梯子"演变为"一张网"。在能力建设上,《江苏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拓展职业院校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功能;以地域、层次、专业等进行产学研合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学校、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组织形态;加强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提高教师课程开发和教学创新的能力。在制度建设上,《江苏教育规划纲要》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为根本方向,促进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的衔接与贯通,建立校企合作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以及现代职业学校教育制度等,实现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所长 马成荣)

原文链接:http://epaper.jsenews.cn/shtml/jsjyb/20100729/28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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