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廉洁意识,强化警示教育。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两节”期间防范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廉洁过节;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教育部机关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崇廉尚俭,文明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树立文明新风。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防“节日病”。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借假期之机收受礼品、礼金、会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内部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坚持以上率下,抓好疫情防控。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带头执行纪律和规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督促广大师生员工遵守防控规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在中秋、国庆期间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盯紧重点人、重点岗位,高度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按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并依纪依规倒查相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确保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纪委办公室电话:025-56226172

监督检查处电话:025-56226170

举报邮箱:jvbao@jssnu.edu.cn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