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工作要求,经2023年1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保留以下校外教学点,并进行重新备案工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连云港市赣榆区教师发展中心校外教学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校外教学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外教学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扬州市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徐州高等师范学校校外教学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兴化市教师发展中心校外教学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通市海门区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校外教学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昆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校外教学点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监督电话:025-8375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