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申请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第411号)精神,为保护发明创造,提高专利质量,防止学校师生出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知识产权申请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申请范围

知识产权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我校对于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的各类专利申请进行资助。

二、知识产权申请流程

1)知识产权申请材料准备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以上各类文件均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下载,https://cponline.cnipa.gov.cn/

2)知识产权代理渠道选择

专利申请主要通过两种渠道:1.通过学校指定的代理机构申请;2.自行寻找代理机构申请。无论通过哪种渠道,申请前请各位老师登录学校综合信息平台知识产权端口登记,填写知识产权类型、名称、发明人等信息做好备案。

3)通过学校指定代理机构申请的程序

   综合信息平台知识产权端口登记——申请文本电子版及经所在院部审核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知识产权申请表》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初审——科研处转交代理公司——代理人与教师联系修改并定稿申报——申请费用及固定期限年费由学校负责——根据授权证书计算工作量。

4)自行寻找代理机构申请的程序

   综合信息平台知识产权端口登记——经所在院部审核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知识产权申请表》纸质版报送科研处——代理协议盖章、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申请材料盖章等事宜需与科研处联系——授权后将授权证书提交科研处方可计算工作量——代理费用及相应官费、固定期限年费由学校负责。

三、知识产权申请时间

科研处每周四工作时间集中受理专利申请材料,每年12月暂停办理专利申请,寒暑假申请事宜另行通知。

四、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说明

请各位老师增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判断,选择资质良好的代理机构,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若后续仍有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非正常申请专利名单者,我们将上报学术委员会并进行全校通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出以下9条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过琳;电话:56226259

 

 

科研处

202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