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会受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党委领导、团委的具体指导,是我校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与其他学生组织相互协作,致力于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尊师重教,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平台。
第二条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和各部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发扬团结、认真的工作作风,干部干事要有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积极为同学解决问题的奉献精神,重视集体利益。同时,学生会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干部干事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同学贡献力量。
第四条 为了更好地为同学服务,使学生会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以此条例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五条 为维护学生会形象,督促学生会成员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有据可依,学生会各成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准则:
(一)言谈举止文明,穿戴整洁。
(二)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并充满热情。
(三)学习与工作合理安排,无严重学业不良情况。
(四)无校纪校规处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干事花名册应包括姓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由主席团定期更新,公示于值班地点并留有备份,便于管理和考勤。同时,建立干部干事个人档案,记录其工作表现、奖惩情况等。
第七条 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纪录,以备考核干部干事之用,考勤结果将作为学期工作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章 组织生活
第八条 为增强干部干事之间的相互了解,彼此交换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利于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和各部门协调,主席团每学期召开不低于两次交流会,并纪录考勤。交流会设立优秀分享奖,对在交流中表现突出、提供有价值经验和建议的干部干事给予pu奖励。
第九条 部长交流会由各部部长召集并主持。各部长定期对部门干事依据考核大纲进行考核,并把表现突出干事名单交于主席团。部门工作表现突出的,可获得优秀部门奖,部门成员可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例会安排
(一)月会
1. 每月举行一次部长级会议(具体时间依据当月活动安排灵活确定),根据相关活动视情况增加例会。
2. 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各部长须签到。会上对工作汇报内容详实、条理清晰、有创新思路的部门给予鼓励。
3. 会上,各部须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后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办公室须做好会议纪录,并保留各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存档以备后用。
(二)学期会
1. 主席团学期召开不低于两次全体干事会议,时间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提前或推迟。
2. 各部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主席团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协商后公布在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中。办公室做好会议纪录并存档。学期会设立突出贡献奖,对在当前工作中表现卓越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表彰。
3. 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认真听取发言,积极参与讨论。
第六章 值 班
第十一条 值班要求
(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值班人员应在值班开始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值班秩序。
(二)负责回复校园百事通的信息,做到及时、准确、热情。对于同学的咨询和问题,应同时收集问题信息并认真解答,如遇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三)值班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喧哗、玩游戏等。
(四)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问题处理情况以及重要信息等。值班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以便后续查阅和跟进。定时收集值班记录,作为评优参考标准之一。
(五)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并记录。
(六)值班结束后,应整理好值班地点的物品和文件,关闭电器设备,确保值班地点整洁有序。
第七章 奖惩措施
第十二条 奖惩细则
(一)奖励
1. 荣誉称号评选标准:
(1)“优秀主干”:领导能力突出,能高效组织部门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部门工作成绩显著;在重大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人学习成绩良好,无严重学业不良与违规乱纪情况。
(2)“优秀学生会干事”: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高质量完成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表现出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学习态度端正。
(3)“优秀部门”:团队成员之间沟通顺畅,协作默契,在完成重大任务或组织大型活动中表现出色,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克服困难,取得显著成果。
2. 奖励形式多样化:
表现优秀的干部干事将在例会上被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此外,还可以根据干部干事的需求和兴趣,提供校园文化活动门票等奖励。
3. 推荐评优具体流程:
主席团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和筛选,确保推荐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为推荐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准备评优材料。
说明:以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出优秀学生会干事、主干和部门。各部门由部长与副部长确定30%的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老师与主席团成员负责,评优标准以“平时分”和“总分”为依据评判。
(二)惩罚
1. 口头教育
(1)一次未完成布置的任务者;
(2)开会不认真者;
(3)言行举止败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4)不服从组织安排,放意扰乱会场铁序、无视纪律者。
说明:在给予口头教育时,明确指出干事违规出勤的具体情况,如迟到次数、缺席会议名称等,让干事清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提醒干事遵守例会纪律的重要性,以及再次违规可能面临的更严重处罚。每学期违规达到三次者无权参加评优评先。
2. 退会处理:
(1) 学习态度不端正,有严重学业不良记录;
(2) 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3) 对于无故缺席会议导致出勤率低于特定标准的干事,严格执行退会警告程序。要求干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份 800 至 1000 字的情况说明。
注:内容必须包括对自身出勤率低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制定未来在学生会的工作规划。主席团对干事提交的情况说明进行认真审核,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继续留在学生会的机会。如果干事的情况说明不认真、不深刻或改进措施不可行,坚决执行退会决定。
4.建立违规记录档案:
建立干事违规记录档案,记录每次违规的情况,如违规出勤应包括迟到、缺席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
第八章 附则部分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学生会各部门成员认真遵守。如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撤职等处罚。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激励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主席团制定并公布。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1. 工作态度(20 分)
(1)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对工作充满热情,有责任心。(5 分)
(2)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5 分)
(3)对工作认真负责,注重细节,努力提高工作质量。(5 分)
(4)尊重他人,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完成工作任务。(5 分)
2. 工作表现(30 分)
(1)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10 分)
(2)积极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为活动的成功举办做出贡献。(10 分)
(3)能够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10 分)
3.工作素质(20 分)
(1)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10 分)
(2)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与老师、同学及其他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10 分)
4. 学习成绩(10 分)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5 分)
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工作与学习两不误。(5 分)
5.考勤情况(10分)
6. 附加分(10 分)
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如获得表彰、奖励等,可酌情加分。(5 分)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可酌情加分。(5 分)
二、考核方式
1. 自我评估:成员对自己的工作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自我评估表。
2. 上级评估:部长团成员由主席团进行评估;干事团成员由所在部门部长进行评估。在上级评估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 同事评估:成员之间进行相互评估,填写同事评估表。在同事评估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 综合评估:根据自我评估、上级评估和同事评估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成员的考核成绩。自我评估占比 10%、上级评估占比 50%、同事评估占比 40%。
三、考核结果及应用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在 90 分以上为优秀,80 - 89 分为良好,60 - 7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2.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会成员评优评先、晋升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3. 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成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成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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