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2011/05/24 12:00

苏教科院〔2011〕16号
 
 
各院(系)、所(中心、室)、部门,
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机动车辆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现印发《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 苏  教  育  学 院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校园交通  机动车辆  管理  规定  通知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 苏 教 育 学 院           院长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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