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江苏教育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条例》和《江苏教育学院科技之星评选条例》的通知
苏教院〔2010〕31号
各院(系、部)、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为鼓励我校教职员工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大力培养学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加速青年教师的成长,表彰奖励在我校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和青年教师,学校设立“优秀科研工作者”和“科技之星”奖,有关评选条例参见附件1和附件2。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教育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和
“江苏教育学院科技之星”的通知
苏教院〔2010〕32号
各院(系、部)、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首次“优秀科研工作者”和“科技之星”奖评选工作现正式启动,希望各院系(部)、部门依据评选条例积极组织申报。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评奖时段为2008年1月――2010年10月。
二、候选人由个人申报,经所在各院系(部)、部门推荐。
三、各院系(部)、部门必须认真填写有关推荐表(参见附件1和附件2,请至院网站下载),提供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请各院系(部)、部门派专人收集,汇总相关申报材料,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推荐表2份集中报送院科研处(院草场门校区教育科研大楼1217室,联系人:张壬林;联系电话:83758262),同时请将推荐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院科研处工作邮箱:jsjyky@yeah.net。
附件:1.《江苏教育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推荐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石湫校区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新河西路6号
电话/(025)56226111(校长办公室)
(025)83758188(招生办公室)
传真/(025)56226126(校长办公室)
邮编/211200
草场门校区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电话/(025)83312020(校长办公室)
(025)83758188(招生办公室)
传真/(025)83700603(校长办公室)
邮编/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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