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学院文件
苏教院教〔2010〕20号
关于2011年新增专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拓阔我院专科层次人才培养路子,寻求新的办学增长点,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专业结构,彰显办学特色,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职高专新增专业评议与2011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0〕18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现就我院2011年新增专科专业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1年新增专科专业申报原则
(一)根据需求,强化特色
一、2011年新增专科专业申报原则
(一)根据需求,强化特色
根据我院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区域优化产业结构导向,从我院实际出发,在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范围内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
(二)面向社会,充分论证
(二)面向社会,充分论证
各院、系要深入相关行业企业,调研相关专业建设方向、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精心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并经用人部门充分论证,确保增设专业具有相应的基础与内涵。
(三)优化结构,择优增设
(三)优化结构,择优增设
优先设置与我省服务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密切相关的专业;优先设置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等方面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适当控制增设财经大类、文化教育大类及相关管理类专业;医药卫生、公安、司法与师范类专业仅限于国家规定有相应办学资格的学校举办。
(四)控制数量,持续建设
(四)控制数量,持续建设
各院系申报新增专业不超过2个。严格控制重复设置过多、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现有基础不实的专业。
二、申报材料要求和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二、申报材料要求和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要求
各院、系必须认真填写如下申报材料:
1.院(系)专业发展规划(1式3份);
2.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附件1)(1式3份);
3.高等学校申请增设高职高专专业汇总表(附件2)(一式3份)。
1.院(系)专业发展规划(1式3份);
2.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附件1)(1式3份);
3.高等学校申请增设高职高专专业汇总表(附件2)(一式3份)。
以上申报材料请用A4标准纸张打印或复印,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院、系于7月20日前将申报的意向(是否申报,如申报则告知申报的专业名称)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教务处,邮件请发送至教务处工作邮箱:jsjyjw@yeah.net。
2.各申报院、系于8月12日至13日将申报纸质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至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教学楼205室),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压缩打包,并加注“× ×院(系)2011年新增专科专业申报材料”的标识,再发送至院教务处工作邮箱:jsjyjw@yeah.net。
3.8月中旬,由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通过院初评的专科专业申报材料,由相关院、系根据院初评意见进行补充和完善。
4.8月20日,相关院、系将补充和完善后的申报材料根据(二)2的要求再次报送至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及教务处工作邮箱jsjyjw@yeah.net。
5.8月23日至25日,院教务处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三、其他事宜
1.本通知及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同时发布在院网站首页(http://www.jsie.edu.cn/)“通知公告”栏和院教务处网站首页(http://jw.jsie.edu.cn/)“通知公告”栏。
2.联系人:陈蓓;联系电话:025-83758143、13776679117。
1.本通知及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同时发布在院网站首页(http://www.jsie.edu.cn/)“通知公告”栏和院教务处网站首页(http://jw.jsie.edu.cn/)“通知公告”栏。
2.联系人:陈蓓;联系电话:025-83758143、13776679117。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 新增 专业 申报 通知
江苏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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