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0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0/03/04 12:00

关于我院2010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室、中心)、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我院2010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此次评审工作,现结合2009年职称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将今年职称报名工作通知如下(具体申报要求以今年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一、申报条件
    1.凡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职称外语可免考)。
    2.各相关部门须成立由所在部门党政领导、教师和行政人员代表组成的民意测验小组,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的申报人员方可上报。
    3. 2010年申报职称人员务必参加人事处召开的“职称评审准备工作会议”,熟悉2010年职评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记录,领取表格,会后严格按要求做好各项材料的申报填写。时间:2010310(周三)下午400,地点:教②楼 101室。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
    二、送审论文要求
    1. 申报教师、科研等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的科研成果的代表作,均须送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准备两至三篇(部)代表作两份。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准备三篇(部)代表作三份。
    2. 申报人员须将代表作原件1份、复印件2份(副高)或3份(正高)送交人事处,论文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文一定要提供原件、复印件,论著只需原件。
    3. 申报人员在3月10日会后,须将《同行专家鉴定表》和同行专家鉴定表材料袋的封面按要求填写完毕(表格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表格、电子表与论文复印件一起送交人事处。
    4. 送审论文递交时间:
    ① 3月15日 -- 3月16日  机关、科研系列的正高与副高。
    ② 3月17日 -- 3月19日  教师系列的正高与副高。
   各系、所(室、中心)、部门务必通知有资格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311日起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同行专家鉴定表》和同行专家鉴定表材料袋的封面请申报人员认真审阅并逐项填好后将电子稿与代表作原件、复印件一并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时送交人事处。320日前我院送审论文工作将全部结束。
 
    三、申报人员准备工作     
    1、我处即日起将2010年职称工作所有相关通知、文件资料上传到江苏教育学院网站的人事处网页上,请相关人员及时查阅。
    2、因每年职评程序基本雷同,故请申报人员参照我院人事处网页上去年公布的《关于我院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文件,准备各类上报材料。   
    3、请申报人员在3月10日的“职称评审准备工作会议”后对照我院人事处网页上公布的各类表格,按要求填入个人信息,电子表格一律用U盘按时拷到人事处师资科(教科研楼711室)需要填写的电子表格如下:
    ① 《同行专家鉴定表》
    ②  同行专家鉴定表材料袋的封面
    ③ 《任现职以来的科研目录》
    ④ 《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基本状况》表格,各人按自己的情况选择后分类填写。
    ⑤  《评审表》按各系列选择后分类填写。
    有问题请电话咨询人事处师资科83758127
 
院  人  事  处
                                  2010年3月3日
石湫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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