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0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室、中心)、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我院2010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此次评审工作,现结合2009年职称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将今年职称报名工作通知如下(具体申报要求以今年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一、申报条件
1.凡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职称外语可免考)。
2.各相关部门须成立由所在部门党政领导、教师和行政人员代表组成的民意测验小组,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的申报人员方可上报。
3. 请2010年申报职称人员务必参加人事处召开的“职称评审准备工作会议”,熟悉2010年职评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记录,领取表格,会后严格按要求做好各项材料的申报填写。时间:2010年3月10日(周三)下午4:00,地点:教②楼 101室。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
二、送审论文要求
1. 申报教师、科研等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的科研成果的代表作,均须送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准备两至三篇(部)代表作两份。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准备三篇(部)代表作三份。
2. 申报人员须将代表作原件1份、复印件2份(副高)或3份(正高)送交人事处,论文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文一定要提供原件、复印件,论著只需原件。
3. 申报人员在3月10日会后,须将《同行专家鉴定表》和同行专家鉴定表材料袋的封面按要求填写完毕(表格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表格、电子表与论文复印件一起送交人事处。
4. 送审论文递交时间:
① 3月15日 -- 3月16日 机关、科研系列的正高与副高。
② 3月17日 -- 3月19日 教师系列的正高与副高。
各系、所(室、中心)、部门务必通知有资格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3月11日起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同行专家鉴定表》和同行专家鉴定表材料袋的封面。请申报人员认真审阅并逐项填好后将电子稿与代表作原件、复印件一并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时送交人事处。3月20日前我院送审论文工作将全部结束。
三、申报人员准备工作
1、我处即日起将2010年职称工作所有相关通知、文件资料上传到江苏教育学院网站的人事处网页上,请相关人员及时查阅。
2、因每年职评程序基本雷同,故请申报人员参照我院人事处网页上去年公布的《关于我院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文件,准备各类上报材料。
3、请申报人员在3月10日的“职称评审准备工作会议”后对照我院人事处网页上公布的各类表格,按要求填入个人信息,电子表格一律用U盘按时拷到人事处师资科(教科研楼711室)需要填写的电子表格如下:
① 《同行专家鉴定表》
② 同行专家鉴定表材料袋的封面
③ 《任现职以来的科研目录》
④ 《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基本状况》表格,各人按自己的情况选择后分类填写。
⑤ 《评审表》按各系列选择后分类填写。
有问题请电话咨询人事处师资科83758127。
院 人 事 处
2010年3月3日
石湫校区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新河西路6号
电话/(025)56226111(校长办公室)
(025)83758188(招生办公室)
传真/(025)56226126(校长办公室)
邮编/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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