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机动车辆电子注册的通知

作者:2016/08/29 08:56

关于办理2016年机动车辆电子注册的通知

 

各院()、所(中心、室)、部门:

我校草场门校区自201591日起实行新的机动车管理办法,至2016831日,将满整一年,须进行一年一度的 “电子注册”。特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学年(201591日至2016831日,以下同)实行“缴费包年” 注册的车主,请按如下方式办理:

1、本学年(201691日至2017831日,以下同)如需继续“缴费包年”注册者,请于201692日(周五)前到保卫处办理续费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包年”注册手续。

2、本学期需改为“免费限时”注册者,请于2016831日(周三)前到保卫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以上两类情况,办理时不需再次提供各种资料,直接到保卫处办理即可。

4、一旦确定注册方式,本学年内不得变更。

二、上学年实行“限时免费” 注册的车主,请按如下方式办理:

1、因一年时效将满,上学年期满日所有剩余免费时数将被清零处理。

2、本学年如需继续实行“免费限时”注册者(限名下一辆车主),不需办理任何手续,由保卫处自动续上本年度的免费限时时数。

3、本学年需改为“缴费包年”注册者,请于201692日(周五)前到保卫处办理变更注册及缴费手续(不需再次提供各种资料)。过期不再办理。

4、上学年内退休、离职以及其他类型的减员人员,将按照人事处提供的信息分别进行相应的注册或退注。

5、一旦确定注册方式,本学年内不得变更。

三、个人名下有两部车的车主,请按如下方式办理:

1、两部车均实行“限时免费”注册者,务必请于2016831日(周三)前,到保卫处办理“免费时间”分配。以教职工为例,两部车辆合计月免费时间为每月300小时,全年3600小时。

2、两部车均实行“缴费包年”者,须在201692日(周五)前办理缴费手续。

3、两部车中,一辆实行“缴费包年”、另一辆实行“限时免费”者,须在2016831日(周三)前办理手续。“限时免费”的那辆车按规定时间的一半续时,如教职工按每月150小时,全年1800小时续时。

四、编外员工的车辆,由所在管理部门审核人员增减情况,报保卫处统一办理“电子注册”。

五、车牌发生变化、购置新车的车主,请及时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电子注册申请表”(附件下载),并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到保卫处办理“电子注册”。

六、未尽事宜,请与保卫处联系。联系人:李学春,联系电话:83758152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机动车电子标签申请表.doc                                 

保卫处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石湫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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